3)第三百二十六章 变了样的食盐开中法_大明求生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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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盐引,可以出银购买,那么就没有必要自己去搞私盐,可是成本太大了,章子俊纵有家财也经不起折腾,比如说,要弄到一盐引,就要花费五石粮去换,换好后朝廷还要每引抽银一钱。先说五石粮就是六百斤,此时的粮价是四到六钱银子上下,那么取个中间值算五钱银换一石粮,六百斤粮食换算成银子大约是三两银子。一引盐是二百斤,也就是说二百斤盐等于三两银子,最加上官府抽取一钱银,从盐场运往梧州的抽盐厂人工费、中转运费五钱银,从梧州发散到各地的驮运费,船运费,搬运费等,地方抽税又是一钱银,加起来大约二两银左右,商人的利润加个百分之三十的话,那么二百斤盐合计是五点四五银。再来换算一下一斤盐大约是三钱不到一点,二钱七分左右。在这中间不能有损耗,不能有额外的开支,也不能有各地方巡检司的克扣等,那么咱们再来核算一下猪肉价是每斤二十五铜钱左右,铜钱在明代穿成串,一般每串一千文铜钱,叫做一贯合一两银。也就是说一斤猪肉等于二分五毫银,按一钱银等于一百枚铜钱计,可买四斤猪肉。可想而知在明朝为何一斤盐要二钱七分左右吧。

  从盐场到百姓手中,中间环节实在是太多太多了,就因为一个中开法,弄的盐价过高,而不是产不出盐,还有就是大量余盐变成私盐。所以从成化朝起,不得不改良中开法,到目前为止,用银代粮换盐引的做法兴起。这样也挡不住盐价过高,加上靖江王府垄断了盐的零售价,广西的盐已经飙升到一斤盐一两银的地步,百姓只能造反了。

  为了降低食盐运输成本,总督都御史秦纮许带余盐四引增加到六引,“仍照前例抽收”,“此外又有余盐,准令自首,每引纳银二钱”。“自首”盐斤的许可,意味着地方盐政对余盐已经极为宽松,商人只要愿意纳银便无私盐之忧。这样做的好处是原来只能购买到一引盐或是二引盐,运输成本一样需要开支,现在放宽可以购买六引盐,如果同样是装船运输的话,运二引盐的成本跟运六引盐的成本多不了多少。另外还公开上报私盐,只要再多付一引一钱的费用,私盐立马可变成合法的官盐。就等于是只要付银,想运多少盐即可。

  等于是把盐引放开了,盐引只不过是表面上做个统计,不违反先皇定下的祖制,其实质还是解决不了盐价过高的现状。关键是从盐场出来的盐就要三两银,而盐工得到的盐银实际只有一引两分银,经朝廷官府一转手变成了三两银,除了交付国库外,地方上还是得到了大头,这些盐银开支早就分的干干净净,这也是无奈,朝廷为了理顺盐从制盐到食用者之手,建立了一个独立的官场体制,一方提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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