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一千一百二十四章 谁吃掉了我的脑子21_快穿之炮灰不伤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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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城买东西或是走亲戚都说得通,但外出打工……要你这男的还有什么用呀。

  男人看似不经意的解释:“我前几年生了一场病,就不能干重活了,家里全靠她一个女人撑着,说老实话,我这心里……很难受。”

  无奈。

  叶佳佳看了他一眼。

  弱吗?

  并不觉得。

  童森抱着相机到处拍,充分表现出一个摄影狂的样子来,他还学江厚霖在鼻梁上挂了副平光的眼镜,整个人看起来多了几分斯文。

  恩。

  眼镜还能遮挡眼神。

  他拍大山,拍树,拍野花,拍天上的云朵……

  顺势给好奇看着他的小男孩拍了几张。

  男人在入镜的那一瞬,脸色难看浑身僵硬。

  童森微笑,“来,笑一个。”

  小男孩开心的比着剪刀手,身后的男人却脸很沉。

  童森借机又拍了几张。

  “等照片洗出来,我给你们寄过来。”

  很清楚。

  在之后的罪犯面容对比中成功的跟某一人百分百重合了。

  接下来就是抓捕。

  叶佳佳跟童森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把魏红老公请到了警局,一同的还有魏红的父母。

  事情清楚了。

  当初魏红的父母接到警方的通知说让认尸时是很不想去的,就像他们说的那样,晦气。

  而且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,覆水,难收的。

  路费还要遭不少。

  去也是该女婿去。

  但于成找到他们,说只要他们跑一趟,并且不供出魏红结过婚的事,就给二十万辛苦费。

  二十万呐。

  连想都没想就同意了。

  至于为什么,于成并没有说。

  而房子的事,魏红父母确实不知道,回去也没说。

  “于成,你还有什么可说的。”

  叶佳佳坐在对面问道。

  “你应该知道,坦白从宽,抗拒从严的。”

  说了很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话,在三天后于成终于松口了。

  “我能抽根烟吗?”

  叶佳佳跟童森对视一眼,后者点了点头。

  呼!

  于成吐出一口烟雾。

  几分钟后……

  “我家很穷,其实这大山里,谁都过得不容易。”

  “十五岁那年我辍学了,家里确实出不起一学期几百块的钱,当然,我成绩也不好,就干脆跟着村里的人出去打工了。”

  “我做过很多事。”

  “一开始是去拉线,恩,就是在那种山区里,在一百多米的信号塔上工作,虽然很危险,环境又恶劣,但工资很不错,一个月至少都有七八千块。我觉得很满意,可有天出事了,一起上塔的同事在工作时身上绑的安全绳突然断掉,他就在我眼前,从一百多米高的塔上掉下去了,等落到地面的时候,整个人都没形了,面目全非,身上的肉被塔刮得几乎见骨。”

  “我很怕。”

  “一连做了半个多月的噩梦,最后再也不敢上塔。”

  “我放弃了高工资,去工厂里当了一个制鞋工。”

  “之后,我摆过摊,卖过碟片,当过服务员,还在夜总会推销过啤酒,我的命运就此改变。”

  “对穷人来说钱是很重要的。”

  “比起啤酒,显然彩色糖丸的利润多得多。”

  “我想尽办法成为了一名经销商,魏红是我在夜总会认识的,她当时也是卖啤酒的。”

  “后来……”

  “我们结婚了。”

  “生意越做越大就引起警察的注意,不得以,只能离开隐姓埋名,在这山底下定居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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