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第一百三十四章 商店_建个地府当阎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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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失后,千寻身上的衣服已经穿戴整齐。

  “走吧。”

  “嗯。”

  百货商店,位于地府的最中央,这里的货品齐全。

  更重要的是,鬼流量大啊。

  一天下来,光是百货商店,就能够让林凡赚取一千的功德值。

  要知道,这还是纯收入,没有支出。

  两人结伴走来,百货商店就在眼前。

  很是时尚的装裱,从外面看,这百货商店,像是一座水立方。

  通体散发着蓝色光芒,在门口,甚至还有一个led广告牌,充满了现代化水准。

  这座百货商店,是以人间的建筑物为蓝图的。

  而且,地府的建筑若都是一些诡异的玩意,就有些单调了。

  所以,林凡想了这么一出,不过,这收银机,还是坑人的白色骷髅头。

  百货商店,面积有一百五十平方。

  林凡带着千寻进去,里面堆满了鬼魂。

  都是来购买日常用品的,有买鬼鬼牌止血贴的。

  有买鬼鬼牌姨妈巾的,也有购买魂粮的。

  各种各样的鬼魂,将这百货商店,渲染的好不热闹。

  店老板,是一个微微发福的中年鬼魂。

  一双滴溜溜的小眼睛,转动的那件一个奸诈。

  在店铺里,还有三个鬼妹子,穿着统一的红色员工服。

  这几位,都是媚鬼招聘的,专门用来管理百货商店。

  而且,工资不高,便宜的很。

  千寻挤进鬼群里,一番的大杀特杀,最后,购买了一只极具现代化水平的电动牙刷。

  花费功德值,十点。

  若不是外来鬼魂消费代价成五倍,千寻购买一次,只是花了可怜的两点功德值。

  林凡晕了,鬼妹子,别这么抠门好不好。

  “你不多买点?”林凡傻傻的问道。

  “不了,我那牙刷坏了,今天顺便买个。”千寻满意的看着手里的牙刷。

  好吧,你是顾客,你有理。

  林凡翻了一个白眼,对于千寻的抠门,又有了一个新的认知。

  “差点忘了,还有零食。”

  千寻惊讶一声,又是杀进杀出,购买了几包……大白兔奶糖。

  总共消费,十点功德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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