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七十三章 王与女奴的亲昵_奴妻要翻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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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音冷硬平漠,没有丝毫的怒气,只是陈述著一个选择。

  罗朱身体一抖,温凉的身体更是如置冰窖。禽兽王是专门等她养好了身体,再寻衅宰杀麽?就像农人把猪养肥後杀掉一样。不,绝不要死!她猛地抬起头,骇恐地看向面无表情的禽兽王,急惶道:“我不选,我……我马上给你舔干净。”

  在赞布卓顿讶异的目光中,她扑跌上去,顾不得尊卑地从他手中抽走银杯,用袖子使劲擦净桌上的酒液,然後抱起他的沾满酒液的右手,虔诚而专注地迅速舔舐起来。现场没有水清洗,就只有用舌头舔干净了。在她的认知中,这是最卑微最低贱的讨好方式。人如狗,为了活命,不要说舔手,就算是让她舔脚,她也会迎辱而上。

  软软的,滑嫩嫩的温热湿濡感从手指传来,凝视著那根曾被拨玩过两次的粉红小舌沿著手指缓慢游走,赞布卓顿翻滚在心头的暴虐慢慢平息。

  那根小舌像是一尾滑溜调皮的小鱼,从他的指根游到指尖,又从指尖游到指根,绕著突起的关节和粗砺的厚茧打转,留下一道道有别於酒液的芬芳濡湿。两片有些发白的花瓣圆唇脱去厚厚的血痂,变得柔嫩丰美,偶尔随小舌触到肌肤上,带来另一种不同的舒适。

  这个獒奴濒临死亡威胁时,总会做出些出人意料的举动。不称贱奴了,也不称王了,她以为用唇舌舔尽酒液就能弥补犯下的错误吗?满手的酒液除去了,那留下的满手涎液又该怎麽惩罚?拔舌麽?赞布卓顿的唇角微微翘起,锐利冷酷的鹰眸中浮起一丝玩味,索性任由这个獒奴舔舐。左手执起银杯,放到唇边浅浅啜饮,目光重新回到大厅的弦舞之中。

  坐在大厅左侧的烈·释迦闼修在这次宴席中奉命以莲华法王的卓尼钦波的身份出席,茶色盖皮袍外罩著半边绛红色镶赭黄边的僧袍,胸前戴著金刚子念珠,左手缠绕一串阿修罗子念珠。

  从罗朱一进大厅,他就注意到她纤细的身影。自送去棉被後,他突然被王指派了许多任务。等他忙完後,王已下达了除另一个獒奴和伺候的宫奴外,任何人不得进入獒房探病,擅入者死的命令。王的占有欲是越来越强了呵。他喟然轻叹,有些遗憾暂时不能触摸到那身滑腻白嫩的肌肤了。

  小猪猡被王养得很好,小脸白嫩嫩的,红粉粉的,与高热时的凄厉豔红截然不同。额心的那道绯色红痕已经消失,怯怯的惶恐神情总能勾起人欺负的欲望。

  她像警惕的小兽般躲在阴暗处抬眸张望四周,不知看到了什麽,眼中的警惕逐渐被惊叹的迷醉取代。直到银猊拖扯袍摆後才骤然惊醒,卑躬地行到王身边。

  她笨手笨脚地倒酒,洒了王一手,瞥见王凝聚森冷腥厉的鹰眸,他暗暗皱眉,琢磨著该怎样转移王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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